致广大农机驾驶员的一封信
近年来,我县农机保有量显著增加,特别是大型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数量逐年提升,为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实装备基础。伴随农机化快速发展,农机安全生产面临严峻考验,稍有管理松懈,势必引发农机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按照衡水市农机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方案要求,我县将实行“网格化”农机安全检查,严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未参加检验以及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农机驾驶员认真学习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安全驾驶技术,做到“三遵守”“四必须”“七不得”。
“三遵守”。一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农机驾驶员;二是遵守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驾驶操作技能,做到勤检查、勤保养,确保农业机械始终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态;三是遵守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必须”。一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必须申请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二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三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每年1次的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四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必须于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驾驶证申请换证。
“七不得”。一是拖拉机不得违法载人、客货混装、从事客运和超载超速;二是不得驾驶操作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已达报废标准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是不得无照或不按准驾车型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四是不得酒后或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五是不得使用或买卖黑车、未注册登记、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六是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或者使用其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号牌和行驶证;七是不得私自改拼装农业机械。阜城县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无牌无证和未经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从事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希望我县广大农机手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为确保我县农机安全运行发挥积极作用!
阜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