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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有点嚣张!阜城村民承包沟渠内66棵杨树被盗伐,竟是他偷着给卖了....

  • κiζs呆呆尐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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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8/13 13:25:56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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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阜城县公安局码头镇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成功为受害人排忧解难,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1年6月中旬,码头镇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何某报警称,其在码头镇某村沟渠内承包种植的杨树被人偷砍了,并发现了可疑人员。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取证。



达到现场后,民警兵分两路,在勘验现场的同时第一时间走访该村群众,经调查发现,现场被砍伐遗留的树桩已极度干枯,并未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再度对受害人详细询问,捋清其社会关系,逐渐确定了一个非常可疑人员。在进一步的调查工作下,民警剥茧抽丝,成功确定可疑人员张某就是这起盗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


在充分固定案件相关证据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据问讯得知,在2021年5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感觉种在自己家田地旁的沟渠里的那片杨树,抢了自己家庄稼的养分,于是一气之下,便擅自将地边种植的66棵杨树全部砍伐并载往外地售卖从中获利。他并未想到这个看似赌气的行为竟然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铁证如山,张某后悔不已,对其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目前,阜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小讲堂: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阜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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