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23时许,阜城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西安大街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时,在临近检查点30米左右,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左转,民警发现后立即追缉,最终在一个胡同内将驾驶人查获。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上警车内进行询问,驾驶人郭某某坚称自己没有喝酒开车。
驾驶人:“我没跑,我没开车。”
民警:“我们有执法记录仪。”
驾驶人:“你随便录,俺没跑。”
民警:“你没跑你干嘛去了?”
驾驶人:“俺在那住,你该调录像调录像,该调指纹调指纹。”
最终,在执法记录仪以及同车人的证言等证据面前,郭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喝酒开车的事实。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31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结果为130.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然而,还是有些人心存侥幸,以为法律的严惩落不到自己的身上。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必被抓,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事前守法。
(阜城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