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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 晨小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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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2059
  • 回复:1
  • 发表于:2015/10/2 22:11:16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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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品特色美食,吃地方小吃,可以说是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如今街面上、小区旁小吃花样繁多,食客不断。肉加馍、煎饼摊、凉皮餐车、特色砂锅餐车随处可见,虽然方便了人们饮食,但也因卫生条件等饱受争议。近日,我省出台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分别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开办条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证管理,小摊点实行备案卡管理。今后,不论是小作坊、小餐饮,还是街边的肉加馍、煎饼摊都要取得登记证或备案卡后才能依法进行加工和经营,并且要在显著位置明示证或卡。以后煎饼和肉加馍吃的更放心了。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办”身份证”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登记证和备案卡管理。《条例》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小作坊、小餐饮的登记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小摊点备案工作。并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对入网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实名登记,依法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进一步明确了其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有了登记证、备案卡,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就如同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从简便民的原则。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其应当遵守的生产经营规范、食品安全责任、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人员健康管理、票据凭证保存等一系列经营要求,一方面促进其有序、规范、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对其的监管将于法有据,有章可循。形成了从源头防控到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可追溯的全方位监管体制。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经营有“红线”

   为了理清界线,方便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和经营,《条例》明确了负面清单。小作坊要注意: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这些千万不要生产和加工。小餐饮要清楚:裱花蛋糕和生食水产品等食品不能经营。小摊点要明白:散装白酒、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高风险食品这些都不得销售。通过细化经营要求,明确禁止行为,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创业理清了界线。

           摆摊设点有禁区

 学校、幼儿园门口的食品小摊贩卫生条件差,食品质量不过关,食品安全隐患风险高,一直是困扰政府的难题。为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学校、幼儿园门口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这一政策把维护学生饮食安全作为食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而,解除了家长后顾之忧,解决了倍受关注的学校、幼儿园门口摆摊设点的难题,净化了校园周围的食品安全环境,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违规被拉“黑”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经营者要注意,《条例》实行了“黑明单”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黑名单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且拒不改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经营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黑名单将依法予以公布。《条例》还规定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抽样检验、信用档案管理等全面监管措施,为破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管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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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舞酒田
  • 发表于:2015/10/10 8:17:40
  • 来自: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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